今天是:
  • 占用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
  • 2017-07-10  作者:  阅读次数:
  • 一、事项名称:占用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

    二、设定依据: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

    三、申请条件:无

    四、办理材料:1、申请书2、所占道路类别、面积和占用时间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技术资料

    五、办理流程:1.申请、2.受理、3.勘察、4.批准

    六、办理地点: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

    七、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
    八、办理时间:正常工作日

    九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    十、联系电话:0796-2161611

    十一、监督投诉电话:0796-2161916(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)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796-2161110(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)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796-2603869(县市政园林管理所)

微信
手机版
繁體
邮箱
分享
4